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、是建团百年、也是南京大学建校120周年,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,实现共青团工作的内涵式发展和高质量提升,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、跟党走,以昂扬姿态投身“第一个南大”建设,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接校团委通知,开展2022年度“五四评优”工作,现将教育研究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类别及数量
学校团委参照院系团组织在2021年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时上报的数量,按一定比例分配申报名额。学院可推荐名额如下:
(一)“青年五四奖章”:学院可推荐1人,差额评选,全校不超过15人(其中含青年学生、青年教职工、青年管理服务人员、青年校友);
(二)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”:学院可推荐1个,差额评选,全校不超过5个(其中含青年学生集体、青年教职工集体、青年管理服务人员集体、青年校友集体等);
(三)“五四红旗团委”:差额评选,全校不超过8个;
(四)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:学院可推荐1个;
(五)“优秀共青团工作者”:学院可推荐1个,差额评选,全校不超过8人;
(六)“优秀共青团员”:学院可推荐3人,其中标兵不超过1人;
(七)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:学院可推荐1人,其中标兵不超过1人;
(八)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——团支部书记专项”:学院可推荐1人;
二、评选条件及流程
学院团委按本通知的规定,在海教体党委领导下,组织本次评优推报。各类奖项同一集体或个人不得兼报。
请有意申报的团队或个人,认真查阅下文通知,在2022年4月13日17:00前提交相应材料至邮箱njuwzhihan@163.com。
学院团委将根据提交材料,组织评选工作。评选结果将在官网公示。待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校团委推荐。最终结果以校团委评选结果为准。
校团委评选条件和流程详见“南大青年”官网通知:
https://tuanwei.nju.edu.cn/a1/b0/c24691a565680/page.htm
未尽事宜请咨询教育研究院团委。
联系人:汪琳玥
联系电话:025-89686513
附件:
附件2:南京大学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、南京大学共青团先进工作者、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员、南京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.docx
附件3:南京大学2022年“五四评优”推荐名额分配表.xlsx
附件4:南京大学2022年“五四评优”各类奖项申报表.xls
附件5:南京大学2022年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申请表.docx
附件6: 南京大学2022年“标兵青年五四奖章(学生)”申请表.doc
附件7:南京大学2022年”五四评优“院系级团(工)委汇总表.doc
附件10:提请撤销南京大学“两红”“两优”荣誉报告统计表.docx
教育研究院团委
2022年4月9日